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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采砂证办理说明
作者:
济南金鼎诺泵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4-3-21
浏览量:
19

河砂属于国家资源,河滩地、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蓄洪区、行洪区、滞洪区等地域的沙土资源,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非法开采。河道采砂应保障防洪和供水的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实行有计划的开采,不能滥采。
除禁止采砂河段外,进行河道采砂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

办理河道采砂证的程序:
1、申办采砂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说明采砂地点、河道范围、河砂储量、采砂数量以及采砂作业方式报河道主管部门审批。
2、河道主管部门在接受申请后作出批准意见并给与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
3、从事营业性采砂的,在获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后,还应按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河道采砂证的路径:申请人提出申请书 →到镇级河道管理单位审核 →区主管河道到区水利局填写申请表→市主管河道,需先到区水利局初审,再到市水利局审批 → 省主管河道,需经过区、市水利局初审后到省水利厅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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